加快构建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作者: 时间:2020-10-21 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2020年,我国将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但相对贫困还将长期存在,并成为接续减贫的重点。要认识到,2020年按照现行标准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以及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的监测和帮扶,这些要求是有机统一的。及时探讨未来解决相对贫困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也是当前巩固脱贫成果、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保障。针对形势的变化,我们要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一是建立产业扶贫长效机制。推进乡村振兴,产业发展是核心。培育新兴产业、发展特色产业、壮大优势产业既是决战脱贫攻坚、巩固脱贫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长久之策。要立足国家区域发展总体战略,深化东西部扶贫协作、区域合作,推进东部产业向西部梯度转移,实现产业互补、人员互动、技术互学、观念互通、作风互鉴,共同发展,通过培育若干带动区域协同发展的主导性产业,优化升级受援地产业结构,不断提高扶贫产业带贫益贫能力。要根据不同贫困地区发展条件和资源禀赋差异,从政策扶持、资金支持、人才支撑、机制平台建设等方面着力,因地制宜发展壮大特质林果、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乡村旅游、民族手工等特色产业,把资源优势转化为发展优势,实施品牌战略,促进贫困地区多元产业发展。特别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贫困户抗风险能力。以现代化的生产组织、农户参与、市场销售方式,建立完善“龙头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等产业经营模式,实现扶贫产业集约化、专业化发展,促进“小生产”与“大市场”有效对接,带动农村低收入群体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脱贫致富。

  二是完善贫困户持续增收机制。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拓宽贫困群众就业渠道,确保其实现持续增收是关键。要持续加大就业扶贫力度,发挥贫困地区资源比较优势,通过创设公益性岗位等举措,加强扶贫协作“点对点”联接等方式,优先支持贫困劳动力务工就业,实现就业脱贫。要完善利益联结机制,加强政策引导,将产业扶持与扶贫相挂钩,鼓励扶贫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采取订单生产、股份合作等模式,让农民分享产业项目收益。同时以多种方式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多渠道增加贫困户收入。

  三是健全农村社会保障机制。提高保障标准,扩大社保范围,做好农村贫困人口的兜底保障工作,是巩固脱贫成果、防止返贫的底线制度安排。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建立健全分层分类的救助制度体系,织密筑牢民生兜底保障网。建立完善防止返贫监测预警机制,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疫情或其他原因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加强监测,及时给予帮扶,确保已脱贫人口不返贫。推进农村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衔接,通过加强政策衔接、对象衔接、标准衔接、管理衔接,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

  四是完善社会协同扶贫机制。农村相对贫困的治理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要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力量作用,推动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协同联动,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大扶贫格局。要继续开展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促进东部地区各类要素更多向西部贫困地区流动,汇聚资金、人才、技术、项目等优势,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形成更可持续的区域协调发展新格局。在发挥政府投入主体和主导作用的同时,鼓励支持更多企业到中西部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生产和加工领域,引导社会资本更多更快更好参与乡村振兴。充分发挥社会组织技术、资源等方面优势,大力支持非公企业、返乡创业者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在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提升农村公共服务、促进农村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为乡村振兴作贡献。

  五是构建脱贫致富内生动力机制。贫困群众既是脱贫攻坚的对象,更是脱贫致富的主体。要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扶技相结合,激发贫困群众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脱贫致富的内生动力。在这一过程中,既要加强教育引导、典型示范,通过常态化宣讲和物质奖励、精神鼓励等形式,引导贫困群众树立脱贫致富主体意识,增强战胜贫困的决心和信心,还要采取以工代赈、生产奖补、劳务补助等方式,组织动员贫困群众积极参与帮扶项目实施,摆正外部帮扶和自身努力关系,激发他们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贫穷落后面貌,创造美好幸福生活。要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从政策、资金、师资等方面加大对贫困地区义务教育的支持,确保贫困家庭子女能够接受系统教育。特别要加快发展中高等职业教育,组织实施农村实用技术、务工技能等培训,提高就业人口技术技能,提升其发展生产、务工经商的能力本领,推动扶贫逐步从外在帮扶向培育激发内生动力转变。

 

  (作者系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工业大学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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