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互联网数据抓取具有隐蔽性极强、违法成本低、界限不明晰、破坏性较强等特点,基于竞争法视角对互联网数据抓取行为进行法律规制,有助于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充分发挥数据资源的价值。目前互联网数据抓取行为法律规制存在条款适用标准尚未细化、正当性评判标准科学性不足、执法主体监管不力等诸多问题,据此分别提出具体化的解决路径:明确一般条款界限,细化条款适用标准;构建诉前禁令保障制度,引入利益衡量裁判规则;构建多元共治监管体系,引入新型处罚手段等。
专辑:
社会科学Ⅱ辑;社会科学Ⅰ辑
专题:
经济法
分类号:
D922.2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