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洪院长党史讲课之“法律思政课”
为了培养大学生的法治理念和法律思维,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塑造具有法治内涵的行为规范,同时,也为了在值此建党一百周年之际向学生宣扬正确的法律观念,4月14日下午,学院马洪院长参与课堂教学授课,为20级应用统计一班的同学们讲授了一堂生动有趣的法律思政课。
课堂中,马洪院长首先向同学们抛出问题:“你眼中的法是什么”?同学们各抒己见,有人认为,法是不能违背的底线;也有人认为,法律是一种活动准则和行为规范,是守规矩的表现;还有人说,法律对每个人来说都是平等的,这都充分体现了同学们对法的理解。马洪院长从同学们的回答中找到了新的思考点,问道:“难道法律仅仅是一种规则吗?那它与道德又有什么区别呢?是不是所有的规范都能算作是法律呢?”随后,马院长通过举例原始时代和古代家族的族规向大家介绍法律是一种需要承担责任的规范。接着,他通过让同学们思考“在古罗马奴隶是不是人”这一问题,引出自由人才需要法律,自由是法律的核心指向,而自由又分为主观能动性的充分发挥、利用客观规律支配劳动力和自主选择多种类型。
之后,马洪院长还向大家介绍了法的类型,分为管制型法与自治型法两种基本类型,并从形式、内容、执法机关、法的压迫性等多个方面为大家介绍管制型法的特点,从生活中、法律程序、法律机构、法律内容与方法等多个层次的自治为大家介绍了自治型法的特点,另外引申了习惯法的含义与特点,还对汉谟拉比法典、俾拉拉马法典等古代法典和现代民法典进行了比较分析,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与共同点。最后,马院长通过介绍自治社会的法对人的制度的设计和现代社会的自治与管制举隅,让同学们对法有了更深层次的理解。
课后,有同学表示通过今天的法律思政课学到了很多:“以前只有当听见一些违法犯罪的事时才能感受到法律的存在,而今天马洪院长在上课的时候举了很多贴近现实生活的例子,让我感到觉原来法时时刻刻都在我们的身边影响着我们,作为当代大学生,我们更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此次院长走进思政课堂,也给思政课老师起到了带头作用。马洪院长指出,法治教学是思政教育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其并不是单纯的法律知识教育,而是全面的法律意识教育。高校法律思政课不能仅仅停留在法律知识的传授上,而是要变成法治教育的途径和手段。高校老师应该依照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着力于通过教学活动把大学生的遵法、守法思想认识进一步上升到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引导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形成“按照法治理念、原则和标准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理性思维方式”,承担起高校思政课教师为法治社会输送现代化合格人才的责任与使命,从而达到服务社会和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目的。此外,我国是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依法治国”,将其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以推进。共产党在法治建设与全民法律理念的构建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在这个意义上,从法律层面去理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也会得到不一样的视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