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5日上午,院长马洪在学院7-213教室给21级电子商务一、二班的同学们讲了一堂以“什么是法律”为主题的思政课。
马洪院长提到,我们学习法律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的要求,同学们是要在法治社会中去实现自己理想,同时也强调专业学科与法律的关系。接着他便向同学们提问:“你眼中的法是怎么样的?”同学们就此展开讨论,有同学认为法律是有时候需要公民放弃自己的权利来换取整体安全,并结合疫情防控的政策措施予以说明;也有同学认为法律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同学们发言完毕后,马院长对这个问题总结道:法律是一种规范,涉及到责任和自由。并通过这个角度,他更深入地剖析了为什么在古罗马法中,奴隶不是人的问题。
随后,马洪院长围绕法的两种不同类型(管制型法和自治型法)展开具体讲解,结合一些法律的规定让大家更加直观地感受到他们之间的区别。在这过程中,他还特别提到了自治社会的人的典型是“理性人”,并引入经典法谚——“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来举例说明,之后也提到了我们现代社会的自治与管制模式,到最后他对于法治社会的目标等问题做了总结。同学们全程认真听讲,并积极参与互动,课堂氛围活跃。
通过此次授课,同学们对许多法的原理性知识有了更加深入的学习和了解,不仅为之后本课程法律观部分的学习做了很好的铺垫,更有利于同学们以此增强法律意识,提升法治素养,为建设良法善治法治中国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