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匡时讲堂”第6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建设的思考

作者: 时间:2018-11-14 点击数:

  11月13日上午,公共基础部思政教研室在28幢120报告厅举办《匡时讲堂》第六讲。部分思政教师和2018级金融学、投资学、会计学、注册会计、财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等专业的学生参加讲座。

   本次讲堂特别邀请上海财经大学副教授,法学院副院长、香港大学法学博士、硕士生导师胡凌为大一的同学们带来了一堂题为《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建设的思考》的讲座。胡凌老师将讲座专题分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治、“法治”作为一种重要价值观的内涵与变迁、核心价值观如何融入法制建设三个方面。

   胡老师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谈起,引出“法治既是一种价值,也是实现其他价值的载体、基础设施和保障机制”,阐述了法治的内涵与变迁、法治想要什么、法治的成本、法治起作用的方式、法治的边界,并以诚信为例,讲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制建设的途径,最后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国家的法律是这个国家社会核心价值观外在的、具体的表现;良好的法律必须真正符合、体现社会和国家的核心价值观;核心价值观是构建国家法律体系和法律制度的思想指引、理念指导和理论支撑。

   讲座过程中,整个讲堂座无虚席,有些学生席地而坐。胡老师举例形象具体、旁征博引、言之凿凿、有理有据,呈献一场生动有趣的思想盛宴,有力促进了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的提升。事后,会计一班的一男生说,胡老师用自己的广泛认知,以真实又铿锵有力的言辞为学生开启了法治认知的大门,踏出迷茫,走进现实。其他学生也普遍反映此次讲座契合实际,内容翔实,受益匪浅,期盼胡老师再来做客匡时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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